傳記文學中的漢魏六朝雜傳
雜傳是傳記文學的一種類型,可分為散傳和類傳,自誕生起就表現出與史傳不同的品格,在發展過程中又與史傳、小說等文類相互滲透、彼此借鑒。“雜傳”之名首見于《隋書·經籍志》,其著述在西漢時已有,劉向所作《列仙傳》《列士傳》《列女傳》被《隋志》列為雜傳之“始”;在此后的東漢及魏晉南北朝時期,雜傳作品大量涌現,歷代官私書目中也設“雜傳”類“傳記”類“雜傳記”類專門收錄相關作品。中國古代雜傳創作歷史悠久、源遠流長,流傳情況卻頗為復雜,其發展演變也呈現出階段性特征。長期以來,由于“雜傳研究話語體系的缺失”,“中國古代雜傳研究始終沒有走出零星、分散的研究狀態,即使是在新世紀以來學術研究更加深入、細致的大背景下,缺乏系統性和宏大視野仍然是中國古代雜傳研究領域的主要問題”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熊明教授深耕雜傳研究領域,先后著述了《漢魏六朝雜傳研究》《漢魏六朝雜傳集》,前者“在史學與文學雙重視野下審視漢魏六朝雜傳的品格及其歷史流變”,后者以“匯集散佚漢魏六朝雜傳文獻、校定文本”為主。去年,《漢魏六朝雜傳敘錄》成書,該書“全面調查、清理漢魏六朝雜傳篇目及其相關文獻”,對雜傳研究話語體系的建構將產生重要影響。
《漢魏六朝雜傳敘錄》體例統一,在“敘錄”的大框架下,按照時代先后,分兩漢雜傳、三國雜傳、兩晉雜傳、南北朝雜傳四編,將歷代僅存其名而不見其文的雜傳收錄于第五編之中;依數量多寡,各編又分卷,依次考訂漢魏六朝時期550余種雜傳的篇名、作者、篇目、卷數,辨證傳主的里籍、事跡,征引歷代目錄著作,敘述各雜傳的刊刻、版本和流變情況。各雜傳有別者分而列之,有疑者摭而明之,有歧者析而考之。同時,熊明教授“排比先賢高議,陳列時賢新論,亦間加闡析,略陳己見”,在敘錄基礎之上,陳一家之言,許多評論言簡意賅、鞭辟入里,展現出漢魏六朝時期雜傳的獨特風貌。這種著述方式既是對古代敘錄文體的繼承,又在新的治學條件下有所創新。
熊明教授以同一朝代的不同文體為緯,考察雜傳存佚、真偽的基本情況;以歷代官私書目為經,梳理雜傳流傳和演變的線索。《漢魏六朝雜傳敘錄》通過《隋書·經籍志》《舊唐書·藝文志》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等史部著作中判斷雜傳的存錄情況,借助正史列傳考察傳主的基本信息,明確雜傳創作的時代框架;并從野史、小說中挖掘細節,考訂歷史場景和傳主形象。以《漢武內傳》為例,熊明教授指出其記事以《漢武故事》為本,其中景帝夢赤彘等情節鈔自《洞冥記》,上元夫人和十洲等內容出自《十洲記》;此外,張華《博物志》、郭璞《游仙詩》、葛洪《抱樸子》中都有與之相關的敘述,這不僅體現了《漢武內傳》與其他文獻的關聯,也為其成書年代和漢武帝形象的塑造提供了線索。熊明教授的考辯視角中也不乏詩歌、散文、書奏等文本內容,如在考證《趙飛燕外傳》的成書年代時,引用南朝徐陵、梁簡文帝、唐李商隱以及宋蘇軾、黃庭堅之詩證明其在六朝及唐宋的流傳情況。漢魏六朝時期,受到佛道思想的影響,僧傳、仙傳數量較多,熊明教授在敘錄這些雜傳時,廣泛參考了《真誥》《云笈七簽》《正統道藏》等道教典籍及《法苑珠林》《集神州三寶感通錄》等佛教類書;同時,他運用文字學、音韻學知識,對雜傳文本進行字詞訓詁和考辯,如在《范汪別傳》中通過對“略”“晷”字形訛誤的分析,判斷《范汪別傳》有誤,體現出了整體的文學文體觀念和多學科交叉的學術視野。
熊明教授在書中以簡潔凝煉的語言對雜傳價值和品格進行客觀評鑒,在廣泛參鑒前人研究的基礎上,以開放包容的態度展現出獨立的學術見解,對雜傳的歷史地位、撰述目的及文體文風等特點的評述有不少精妙之處,這對深入理解雜傳的文學、歷史和文化內涵有重要意義。